1.1项目概况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构建一个完整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某园区多角度的数据收集、存储和管理;支持泛在连接技术,能够随时随地获取园区中各种设备的运行信息;支持智能决策技术,可以通过设备的监测和控制,提高园区资源的利用效率。
本项目预算金额:999870.00元(含税)。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采购内容
(1)智能化监控服务:最终成果要求覆盖项目基础信息、项目运营总览、综合信息发布、项目入驻企业信息、项目安防信息、项目智能化信息、项目能耗分析、项目绿色低碳管理、楼宇综合安防管理等;
(2)项目服务:最终成果要求覆盖楼宇基础服务、产业运营管理、访客管理、园区活动、共享空间、便捷缴费、报修报检、咨询发布等;
(3)协助设备联动调试、系统调试、系统维护、系统操作指导及培训等相关工作。
详细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何服务要求”。
本次采购合同有效期为: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不超过12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为准,但不应超过120日历天。调试及移交时间:30日历天(总工期截止之日算起),运营维护周期:24个月(移交完成之日算起)
1.3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含税最高参选限价为【999870.00】元人民币,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资格条件如下:★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应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同类项目或类似智能化集成服务项目的相关业绩,有效业绩数量不低于1个或有效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元。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比选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
2.2.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2.2.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2.2.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4******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5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有限公司认定为总部级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6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有限公司认定为省级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7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填写具体公司名称]认定为公司级D级供应商、公司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公司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8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2.2.19供应商为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或中介机构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为采购人单位近三年内(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离职的领导人员(离职前三年内岗级曾为管理六岗及以上)的;如后续合作中发现有此类情形的取消合作资格。
2.2.20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14日09时00分至2025年3月16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线上报名,请联系李老师QQ******9购买比选文件。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购买标书的转账回执凭证。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15时0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迎晖南路301号电信大楼9楼909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迎晖南路301号电信大楼】
邮 编:【610051】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银行:【 建行成都东门大桥支行 】
账 号:【5100 1865 3360 5150 0769 】
比 选 人:******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