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4〕56号******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丽财农〔2023〕137号******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玉财农指〔2024〕9号)、《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玉财农指〔2024〕38号)文件玉龙县2024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奶农家庭农场合作社项目于2024年8月实施,2024年12月全部完工,各项指标均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要求,达到预期目的,且项目通过了县级合格验收,现将玉龙县2024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奶农家庭农场合作社项目进行项目完工公示。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玉龙县2024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奶农家庭农场合作社项目。
(二)项目实施期限:2024年8月—2025年7月。
(三)项目实施单位: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局。
(四)项目实施地点:玉龙县拉市镇、玉龙县白沙镇、玉龙县大具乡。
(五)项目承建单位:玉龙县绍明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玉龙县大具乡丽东黄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玉龙县京云生态农民专业合作社。
(六)项目建设内容:改造圈舍890平方米、修建堆粪间60平方米,完善防疫、粪污处理等设施设备(玉龙县绍明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改造圈舍270平方米、修建堆粪间20平方米,完善防疫、粪污处理等设施设备;玉龙县大具乡丽东黄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改造圈舍270平方米、修建堆粪间20平方米,完善防疫、粪污处理等设施设备;玉龙县京云生态农民专业合作社改造圈舍350平方米、修建堆粪间20平方米,完善防疫、粪污处理等设施设备)。
(七)资金预算:项目总投资31.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3万元,自筹资金18.9万元(玉龙县绍明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总投资9.8万元,自筹5.8万元,中央财政资金4万元;玉龙县丽东黄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总投资9.8万元,自筹资金5.8万元,中央财政资金4万元、玉龙县京云生态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投资12.3万元,自筹资金7.3万元,中央财政资金5万元)。
二、项目完成验收情况
1.验收改造圈舍890平方米(验收合格890平方米):玉龙县绍明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验收合格270平方米、玉龙县大具乡丽东黄牛养殖专业合作社验收合格270平方米、玉龙县京云生态农民专业合作社验收合格350平方米;2.堆粪间验收合格60平方米:玉龙县绍明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验收合格20平方米、玉龙县丽东黄牛养殖专业合作社验收合格20平方米、玉龙县京云生态农民专业合作社验收合格20平方米;3.防疫、粪污处理等设施建设,3个项目实施主体均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完成消毒间,堆粪间,化粪池以及消纳管道建设,购置了相关设备全部验收合格。
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7日-21日
监督电话:玉龙县畜牧兽医局0888-******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局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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